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硫磺公司內質量控制的技術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我公司組織生產和銷售產品檢驗。
本標準不作為用戶驗收質量的依據。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產品性能
淡黃色片狀或塊狀,有特殊臭味。塊狀硫磺有三種晶型:斜方晶硫、單斜晶硫和非晶形硫。其中斜方晶硫最穩定。α型硫磺、β型硫磺、γ型硫磺的相對密度分別為2.07、1.96、1.92,熔點分別為112.8℃、119℃、約120℃、沸點均為444.6℃。易溶于二硫化碳,不溶于水,略溶于乙醇和醚類。導電性和導熱性都很差。易燃燒生成二氧化硫,燃燒溫度一般為248~261℃,粉狀硫磺燃燒溫度只有190℃左右,燃燒時呈黃色火焰。粉末在空氣中或與氧化劑混合易發生燃燒,甚至爆炸。無毒。能與氧、氫鹵素(除碘外)和大多數金屬化合。
4、產品標準
1)工業硫磺產品質量采用GB2449.1—2014標準。按硫含量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個等級。
5、包裝、標志、貯運
A、工業硫磺包裝、標志、貯運
1)、工業硫磺用塑料編織袋或麻袋、內襯塑料薄膜袋包裝。塊狀硫磺也可以用塑料編織袋或麻袋包裝,若用戶允許,可以散裝,但應遮蓋,每袋凈重為50㎏或25㎏,其凈重偏差不超過規定量的±1%,批量抽檢時,凈重的平均值不得低于標明的規定量。
2)、工業硫磺的運輸按有關部門規定辦理。
3)、應在包裝物的明顯部位標上GB190圖6所示的“易燃固體”、“危險品”的標志。同時標明:生產廠廠名、產品名稱、商標、等級、出廠日期、批號、產品凈重、工業生產許可證標示和標號等。
4)、工業硫磺的貯存
(1)塊狀、粒狀硫磺可貯存于露天或倉庫內。
(2)粉狀、片狀硫磺貯存于有頂蓋的場所或倉庫內。
(3)袋裝硫磺成垛堆放,堆垛間應留有不小于0.75m寬的通道。袋裝硫磺不許放置在上水下管道和取暖設備的近旁。
6、產品用途
工業硫磺主要用來生產硫酸、液體二氧化硫、亞硫酸鈉、二硫化碳等化工產品。染料工業中用于生產硫化染料。硫磺粉用作橡膠制品的硫化劑。還用于軍工、醫藥和農藥等工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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